果乾入境台灣與攜帶出國規定查詢指南封面

防檢署常見入境旅客檢疫規定參考表,加工乾燥的水果乾列在無須申請植物檢疫的範圍;新鮮水果則不得由旅客直接攜入。
這不代表所有規定都免除,仍要確認實際成分、數量、食品查驗與海關申報要求;品項不清楚時,先查詢或在入境時主動詢問。
 

本文資訊查核至 2026 年 9 月 2 日
入境規定可能調整,出發前仍應以防檢署與海關最新公告為準。
 

入境前先抓住 3 個判斷點

  • 加工乾燥水果產品與新鮮水果不是同一類,不能只看商品名稱判斷。
  • 無須申請植物檢疫,和食品查驗、數量/價值、海關申報是不同層次的問題。
  • 包裝成分、攜帶總量或流程有疑義時,先問主管機關,入境時主動說明。

果乾可以帶回台灣嗎?先看最短答案

如果手上是市售、加工乾燥的水果乾,防檢署旅客參考表把水果乾列為「無須申請檢疫者」的例子之一,表中舉了葡萄乾、龍眼乾與椰棗乾。
這項判斷只回答植物檢疫申請的問題,不能代替其他入境規範。
 

判斷時要以當次攜帶的實際品項為準:看包裝品名、完整成分與加工狀態,再確認重量、價值與是否需要申報。
若無法判斷產品是不是表中的加工乾燥類型,不要自行把它歸為可直接通行的品項。
 

先分清楚:加工乾燥果乾、鮮果與混合產品

先分類,才能知道要查哪一套規定。
防檢署輸入植物檢疫一般規定及流程指出,新鮮水果不得由旅客直接攜入;而官方參考表中的加工乾燥水果產品,則是植物檢疫上的另一種列舉類型。
 

看到的品項可先怎麼理解接著要確認
加工乾燥水果產品參考表列舉的水果乾屬無須申請植物檢疫的範圍實際成分、加工狀態、數量與其他入境規範
新鮮水果旅客不得直接攜入不要因為切片、包裝或品名相近就當成果乾
含其他成分的產品不能只用「果乾」三字下結論完整成分、各成分的規範與申報要求

先確認品名、完整成分與加工狀態,比從口語名稱推測更可靠。
若產品不是單純的加工乾燥水果,或包裝資訊不完整,就應先詢問主管機關。
 

「不含種子」不是果乾通則

參考表的列舉文字為「水果乾(如葡萄乾、龍眼乾及椰棗乾等)、乾香菇、不含種子之乾燥中藥材……」。
其中「不含種子」修飾的是乾燥中藥材,不是所有水果乾的通用門檻;不能把它延伸成每一種果乾都必須無籽。
 

無須申請植物檢疫,不等於所有入境規定都免除

免申請植物檢疫,不等於所有入境規定都免除
旅客攜帶食品時,可能同時需要分別看植物檢疫、食品查驗、數量與價值,以及海關申報;其中一層符合條件,不會自動替其他層作出判定。
 

規範層次本文可確認的重點不能直接推成
植物檢疫加工乾燥水果產品是防檢署參考表的列舉類型所有名稱含有「果乾」的產品都可直接入境
食品查驗旅客自用食品有重量與價值邊界免植物檢疫就必然免食品查驗
數量與價值海關頁面另列農畜水產品總量與旅客自用食品條件每個品項都有各自獨立額度
海關申報超出範圍或有疑義時,應依規備妥文件並申報不確定時可以直接走綠線

詳細的食品與申報條件,可對照臺北關「農畜水產品及食品」說明
把規範拆開看,才不會把「無須申請檢疫」誤解成所有流程都不必處理。
 

旅客自用食品的重量與價值怎麼看

臺北關頁面列出兩個容易被混在一起的邊界:農畜水產品總量不得超過 6 公斤;供個人自用的非錠狀、膠囊狀食品,價值不超過 1,000 美元且重量不超過 6 公斤時,可在頁面所述條件下免申請食品查驗。
這些數字屬於海關/食品查驗脈絡,不是植物檢疫的替代答案。
 

6 公斤不是每一種果乾各自的額度,也不能只看單一包裝的重量就下結論。
實際攜帶多種食品或農畜水產品時,應依當次攜帶的總量、價值與品項性質,一併對照海關最新說明。
 

想確認的問題應對照的邊界
攜帶的農畜水產品加總有多少農畜水產品總量 6 公斤
自用食品是否落在食品查驗的免申請範圍非錠狀、膠囊狀食品的 1,000 美元與 6 公斤條件
超出條件或產品類別不清楚依海關說明備妥所需文件並主動詢問/申報

包裝裡若混有其他成分怎麼辦

果乾、堅果、調味料或其他內容物裝在同一包時,不宜只用正面寫的「果乾」判斷。
包裝成分比商品名稱更能幫助判斷,判斷應回到實際帶入的品項與完整成分,而不是行銷名稱。
 

可以依序做三件事:先保留原包裝;再逐項讀完整成分與品名;最後把不確定的成分帶到防檢署或海關的查詢中確認。
本頁不為不同混合食品列出推測性的細則,因為它們應依實際成分及適用規範處理。
 

不確定時怎麼申報與詢問

有疑義時,主動詢問或申報,是比自行猜測分類更合適的做法。
出發前可先查看防檢署的一般規定與臺北關的旅客食品說明;若包裝資訊、數量或成分仍無法確認,抵達後向檢疫櫃檯或海關詢問。
 

臺北關說明指出,超出免證、免驗或旅客自用範圍者,應備妥許可或同意文件,並走紅線申報。
這不表示任何個案都能以同一方式處理,而是提醒旅客不要因為不確定而直接走綠線。
 

果乾帶出國,為什麼要查目的地規定

目的地規定才是出境判斷的起點
從台灣攜帶果乾出境時,不能只看台灣端資料;目的地國家或地區對植物與食品的要求,才會決定能否帶入及是否需要文件。
 

防檢署出境旅客攜帶植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流程也指出,旅客應符合目的地/輸入國規定;若目的地要求輸出檢疫,需依規申請。
因此不在這裡列逐國清單,出發前應直接查目的地主管機關的最新規定。
 

常見問題

芒果乾可以帶回台灣嗎?

不能只看「芒果乾」三個字回答。
若是加工乾燥水果產品,可依防檢署參考表判斷植物檢疫申請範圍;但仍要核對實際加工狀態、完整成分、數量、食品查驗與海關申報要求。
 

葡萄乾或椰棗乾可以帶回台灣嗎?

葡萄乾與椰棗乾是防檢署參考表在水果乾項下直接舉出的例子。
不要把例示品項推成一律可入境,實際仍要依當次產品的成分、數量與其他規範確認。
 

果乾一定要無籽嗎?

不是。
官方參考表中的「不含種子」是乾燥中藥材的條件,不是水果乾的通則。
判斷果乾時,回到它是否屬加工乾燥水果產品,以及完整成分與其他入境要求即可。
 

超過 6 公斤或 1,000 美元怎麼辦?

先依臺北關現行說明確認所適用的數量、價值與文件條件,並在入境時走紅線申報或詢問。
不要預先假設能以補件、補稅或其他方式取得同一結果,因為實際處理仍取決於品項與規範。
 

果乾可以帶去日本、韓國或其他國家嗎?

應查目的地主管機關的當期規定,而不是把台灣的入境規則套用到其他國家。
沒有該目的地的最新官方來源時,不宜直接回答可以或不可以。
 

出發前以防檢署海關最新公告再確認;品項或成分不確定時,入境時主動向檢疫/海關櫃檯詢問或申報。